濮阳市计划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2016年起,濮阳市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年度自费累计1.5万元以上可再获大病保险二次补偿,且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农民无须额外缴费。在濮阳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濮阳新农合报销比例5万元以内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此外,对转诊至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参合患者,继续坚持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濮阳新农合报销比例给予保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