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户口迁移证;
3、领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证明信;
4、到落户派出所进行落户手续;
5、15天后领取新的身份证;
6、办理失业就业登记证和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