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出现劳动争议后应如何处理
第一、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
第二、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行咨询;
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遇到有下列9种情况,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
1、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给职工的;
2、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职工加班工作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5、单位向职工收取保证金、押金等变相收费,扣押身份证等财物;
6、非法使用童工;
7、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从事特殊技术工作;
8、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
9、招聘职工不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可向市或单位所在区县、产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第五、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职工可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法定前置程序,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不要错过。
第六、到法院起诉: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所以,员工遇到离职纠纷时大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