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人跑了怎么办

律师回答
摘要:民间借贷人逃跑后的追偿途径及程序:一、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代管人支付借款;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告送达债务人后作缺席判决,可拍卖财产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诉讼流程: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交换证据并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并执行。
一、民间借贷人跑了怎么办
1、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二、因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流程有什么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5、宣布判决结果。
6、判决生效,执行。
延伸阅读
结语:民间借贷人逃跑后,债权人有两种途径追讨欠款:一是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支付借款;二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债务人不应诉,法院可作缺席判决后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清偿债务。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宣布判决结果以及判决生效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3、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欠款人跑了怎么办?

律师分析: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债权人的维权方式如下: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并不影响出借人主张债权的权利。第一、审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联系不上债务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第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能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3、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3、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后贷款人跑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中...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路了怎么办呢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款人的配偶就有为其还债的义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

在债务人跑了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追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追偿,包括向其配偶主张债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后,无论被告是否到场,法院都可以...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的借款人跑路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处理如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有效判决...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应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处理:1、债权人可以在国家或者下落不明当事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发布索赔公告,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为维权提供更多时间;2、在诉讼期限内果断起诉债务人,以判决书的形式及时确定债...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后贷款人跑了该怎么办呢?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中...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的,担保人要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法院可以在债务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和执行,即使债务人逃跑。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在银行账户上,法院可以执行这些财产。对于无力偿还的担保人,处理方式取决于其是否为个人或单位。对于个人担保人,追回债务较为困难,而对于单位担...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跑路了,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跑路,借款人可催告还款、申请仲裁或起诉;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违法犯罪用途、违背公序良俗等。...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处理如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有效判决...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处理如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有效判决...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有什么办法?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不还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跑路怎么办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借款人跑路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借款人拒绝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