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伍的军龄是接着第一次入伍连续计算的。比如,第一次入伍5年,间隔3年后又二次入伍,以后的军龄会加上第一次的5年军龄。
二次入伍的时候,第一次义务兵的兵龄是作为累计的;但是只要你接到退役命令、未到地方民政部门报到的,那么就是连续的军龄。
二次入伍的,除原服役军龄外,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计算为军龄。
二次入伍的时候,第一次义务兵的兵龄是作为累计的;但是只要当事人接到退役命令、未到地方民政部门报到的,那么就是连续的军龄。
二次入伍的基本条件是:
(一)
1、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
2、战时国家动员适龄公民入伍。
(二)、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三)、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以上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 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