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或者是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要注明是已婚状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流程: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军人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首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之后才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或协议离婚。
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夫妻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要带的离婚材料会有所不同。一、协议离婚所需要带的材料:1、结婚证;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这里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诉讼离婚需要带的材料:1、结婚证;2、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3、起诉状;4、收集和组织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明。
集体户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无论当事人是什么性质的户口,只要其办理离婚登记,就必须携带如下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次,由于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那么其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其使用的户口本,可以是个人的户口卡页。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