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性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中央机关。
2、常设机关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就是我们平时简称的“中央”、“党中央”或“中共中央”。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参加人员资格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说你无论是共产党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或者宗教界人士,只要你有代表资格,就可以参加。而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只有党员才可参加。
4、召开时间及领导权力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会议在报告中制定了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会议闭幕后,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同时召开,参政、议政、监督)才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通过国策及法律等。因此,一般是先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
5、名称不同:党的大会是党的大会,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称几届人大几次会议,党的大会称几届几中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