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建筑工地不戴安全帽的处理
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及无企业司徽标志的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二、戴安全帽的好处
1、防护作用
是在工地上佩戴安全帽的最根本需求,可以防止或者有效减轻作业人员受到高空物体坠落、物体碰撞等对头部造成的伤害。
2、警示作用
工地上佩戴安全帽是一种责任,一种形象。进入工地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后会油然而生一种责任,约束和警示着每一位工作人员,安全第一!
3、辨识作用
工地上主要有黄色、蓝色、红色、白色等4种颜色的安全帽,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代表着不同的人员,可以通过辨别安全帽颜色,避免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很多比如:
(1)防止突然飞来物体对头部的打击;
(2)防止从2m~3m以上高处坠落时头部受伤害;
(3)防上头部遭电击;
(4)防止化学和高温液体从头顶浇下时头部受伤者;
(5)防止头发被卷进机器里或暴露在粉尘中。
(6)防止尖锐物体伤害头部。
(7)防止在工地施工作业时来回穿行的磕磕碰碰。同时也让头部免受皮肉之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工人不带安全帽,怎么向有关部门举报
工地不带安全帽可以向住建部门或者当地政府举报。工地上不带安全帽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国家对劳动者个人没有罚款规定,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本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举报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