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应为故意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假冒专利罪如何认定
对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方面: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假冒他人专利?
判断是否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方式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专利行为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假冒他人专利是指侵权人在自己产品上加上他人的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或使其与专利产品相类似,使公众认为该产品是他人的专利产品,以假乱真,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其制造、使用或者出售的产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该产品有关的广告中冒用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名称、专利号或者专利权人的其他专利标记的行为。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法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有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以上四种行为,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