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赔偿自己双倍工资,但由于劳动者本身的情况不符合相关的规定,仲裁机构就没有满足劳动仲裁时的诉求,等于是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输了,这个时候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要求双倍工资的时候,必须要弄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双倍工资赔偿,如果不属于的话是无法争取到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其中用工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支付带补订书面合同之日止;用工满一年的,应当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并立即补订无固定期限问书面劳动答合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对于二倍内工资仲裁时效起算,各地司法实践中有不同规定,以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采用逐月起算法,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之月逐月计算;山东、重庆等省容市采用终了起算法,从应当支付的二倍工资期满之次月起算;湖北等省市则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