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野蛮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野蛮拆迁是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野蛮拆迁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给予其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_x000D_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