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日。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为14日。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存在流窜作案或者结伙作案或者行为人多次作案等的,那么拘留期限可以达到37天,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七天。
一、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3、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有两个,分别如下:
1、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2、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总之,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一、行政拘留会有档案吗
行政拘留不会留存个人档案。只有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判罚才会有记录。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