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质押贷款。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在网上下载;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
3、专利证书及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6、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要符合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一项专利权有两个以上的共有专利权人的,应提供其他共有权利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2、原则上有两年以上与专利相关的经营业绩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纪录,有偿还本息能力;
3、信用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者等无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信贷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