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最轻是轻微伤。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