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般不可以更改身份证上的年龄,但是如果是确有错误的可以更改。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申请办理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怎么办理身份证!
1、居民身份证,分为实卡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2、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多久时间
临时身份证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签发核实,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临时身份证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