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的内容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婚姻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补充。结婚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