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委托,与委托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先办理名称预登记,经协商,受理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审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3、提交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4、收到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和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申请;业务范围涉及预许可;
5、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设立登记批准通知;
7、收到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费用并取得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