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步骤主要有:讯问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收集嫌疑人违法犯罪的其他证据:书证、物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拘留决定书并通知家属,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继续侦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向法院移送案卷,法院审查开庭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