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宅基地不能强制执行还债。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被债务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但宅基地上已办理相关登记且产权明确的房产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