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上规定的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有如下: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屋等其他不得抵押的房产。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的,抵押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