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属于非普通房,根据评估价格、原发票、面积后对号入座: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
2、评估费0.5%(评估额1653,允许浮动),买方缴纳;
3、契税按评估额按3%缴纳,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2%由卖方承担;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满五年差额5.6%,不满五年全额5.6%,卖方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