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不可以私闯民宅。但是如果警察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不过搜查时需要出示搜查证;如果遇有法定紧急情况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如果不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的,警察私闯民宅也属于违反甚至犯罪行为。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搜查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强制进行搜查的具体情形包括: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以及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二、刑事诉讼法搜查理由
刑事诉讼法搜查理由如下:
(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
(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在场,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6)进行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
三、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是,前者是指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或者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而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有工作人员未持搜查证的,或者没有请见证人到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