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有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故意杀人等《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的需要负刑事责任按照故意杀人等罪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