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投资的实收资本能否退回
1、通常情况下,股东投资的实收资本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是不能够退回的,但可以进行转让。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公司进行投资的,公司实收资本范围内的财产应属于公司所有,等于注册资本的金额,所以股东在投资后是不可以要求退回出资的,只能进行转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