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处置的原则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5.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6.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应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的原则。风险提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出现需要破产的情形应该尽快走破产程序。没有经过破产程序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公司破产,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5)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6)除债权人会议另2、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破产财产分配原则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5.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6.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应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的原则。风险提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5)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6)除债权人会议另2、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的变价原则
破产财产的变价原则:一、公开处理的原则破产财产是全体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础,变价工作事关每个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清算组在对破产企业财产作变价处理时应发通知,通知所有债权人及债务人,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资产变现。二、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原则清算组制定财产变现方案,应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才能生效。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对清算组的工作有监督、确认和撤销权,所以清算组在处理企业财产的变现工作中,应事先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三、成套设备整体出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企业中的成套设备,应当整体出售,不能整体出售的,可分散出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指出:“破产财产中的成套设备,一般应当整体出售。”企业破产财产的变价,可采用拍卖、变卖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但是,依法不得拍卖或者拍卖不成的破产财产,可以在破产分配时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依法属于限制流通的破产财产,应当由国家指定的部门收购或者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