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校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21届毕业生于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nnjy hrss henan gov cn /jyweb ),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一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二)系统审核。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由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校验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三)人工审核:2021届毕业生从8月3日起至9月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学校进行人工审核。
会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人工审核,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对人工审核通过的,将在系统上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汇总审核并公示:2021届毕业生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各相关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要隐藏个人身份证号码出生月日号段,困难类别统一以代码标识。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1届毕业生在2020年10月底前。各地入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