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首先,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出院证明交护士办理,护士将当天清单及带药单通知病人;凭押金单、身份证、医保卡到一楼住院处结算,打印正式发票和住院详细清单;凭取药单到中心药房取出院药;凭正式发票到护士站取回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并核对,最后出院。
【法律依据】: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条 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