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对于自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当事人的亲属,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机关或者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但不能停止判决和裁定的执行。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在已经经过了两次依法传唤,依然还不到法庭的,或者没有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