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继承权认定和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有遗嘱的遵守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来进行分割,有异议的继承人可以提出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
一、伪造遗嘱后果如何
(一)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只有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才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司法实践,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因此,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还要对伪造情况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分析。
(二)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养女未尽到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养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如果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围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