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正式工自离后果: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今后求职,也没有社保转移手续和工作交接;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企业对擅自离职的员工可按旷工处理并且给予除名。
1、连续旷工三天或三个月内旷工4天属于自离。想自离按规定可连续三天不上班。
2、三天后收到富士康发的自离的短信,然后直接去人资处。
3、领取自离单后,请认真填写资料,并按规定退静电服、静电手环等所领取的一切物品即可。工资会照常发放。
离职手续办理的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