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有两种,枪毙和打针,两种方式都会有。
对于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方式,这个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对于执行死刑可以采取枪决或者注射死刑的方式,也就是说,不允许采取这两种方式以外的方式在执行死刑。
1、枪决: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交付司法警察或狙击手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枪决一枪没有死亡的,补枪处理,不会释放。
2、注射: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注射死刑通常需要打三种药物。第一种,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第二种,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第三种,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起着辅助加速作用。
注射死刑相比枪决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执行的具体程序是:
1.执行死刑前,罪犯可以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
2.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4.执行死刑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
执行后的处理: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