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