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不能都认作彩礼,彩礼是男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为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在婚前给予女方的财物或现金。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