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核定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
(二)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2、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
另外,以上车辆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
(二)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三)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法律依据】: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放宽皮卡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消费的通知》 四、建议试点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宽皮卡进城限制试点工作,各地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分别开展放开(或放宽)皮卡进城限制管理试点工作。
(一) 昆阴市主城区因城市规模、工程建设等因素,机动车保有量大,交通状况较为复杂,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放宽限制管理试点工作,对现有的限行或限时政策进行调整,逐步放宽皮卡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取消或简化皮卡进城手续。
(二)玉溪市红塔区。文山州文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曲靖市麒麟区、丽江市古城区、红河州开远市和个旧市等目前对皮卡进城设限的城市,原则上纳入放开管理试成工作,取消或缩小皮卡限行区域,延长皮卡在城区的通行时间,仅在少董特珠区域和少数特殊时期对皮卡实施限行管理。
(三) 其它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和金省县级政府所在地城 市,对皮卡进城全部故开。 对涉及皮卡限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理充善,营造促进皮卡车消费和使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