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和出质人的权利与义务

律师回答
摘要: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出质人将财产移交给质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财产称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质押具有一切担保物权的特征,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并优先受偿,但需在质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设定质权无效,质权人需提供担保并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
一、什么是出质人和质权人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二、质押的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即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三、质权人的权利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延伸阅读
结语:质押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出质人将财产移交给质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以质物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签订书面合同,质权人享有占有质物的权利。质押具有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担保,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权无效。质押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五十条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质询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质权人和出质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质权人的权利义务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有权留置权利凭证。②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权利凭证未交付质权人外,在出质的权利产生利息等法定孳息时,质权人有权收取该孳息,用...查看全文

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律师分析: 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查看全文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质押时,质押权人权利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义务为在质权存续期间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如果质押财产因为质权人没有妥善保管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查看全文

质权人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查看全文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包括:1、优先受偿权:禁止流质合同;2、收取水果的权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水果;3、保管义务: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损失...查看全文

什么是质权人的权利义务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包括:1、优先受偿权:禁止流质合同;2、收取水果的权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水果;3、保管义务: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损失...查看全文

股权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

一、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 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查看全文

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吗?

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出质人需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债务人失踪时,可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自然人在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时,常采取权利担保。...查看全文

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吗

权利质押是自然人涉及债务关系时常采用的担保方式,出质人需承担债务责任。如果债务人失踪,出质人可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法律规定,权利质押时出质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查看全文

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区别?

律师分析: 在质押贷款中,提供财产的一方被称为出质人,出质人负有偿还资金的的义务。 获得并保管资产的一方就被成为质权人,它拥有对“质物”的权利,一旦出质人不能清偿债务,质权人就有权变卖所得到的担保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查看全文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本质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法律平等、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权利、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妇女保护权、家庭保护权和华侨权益。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兵役和纳税。...查看全文

出质债权债务人的定义与特点

我国法律未对出质债权作明确规定,但有相关理论知识记载。出质债权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情况。出质债权将债权作为质押标的,债权人为出质债权的第三债务人。...查看全文

出质人和质权人关系

法律解析: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关系是,质权人是债权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的人;而出质人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向质权人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查看全文

出质人和质权人关系

法律分析: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关系是,质权人是债权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的人;而出质人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向质权人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查看全文

出质人和质权人关系?

律师分析: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关系是,质权人是债权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的人;而出质人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向质权人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查看全文

出质人和质权人关系

法律解析: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关系是,质权人是债权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的人;而出质人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向质权人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查看全文

质权中的出质人的权利有哪些?

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具体如下: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国外对于谁行使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有不同的立法;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许多股权中,包括新股优先认购权,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权,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享有的优先权,非股...查看全文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有权查验承租人及其全部同住人的身份证明;租赁期间,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在租赁合同中确定承租的居住人数;...查看全文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出卖人有何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房屋价金。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质权人的权利?

律师分析: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