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抬头是收取发票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一、还有,税票和发票吗?
发票与税票的区别:
1.两者还是有定义上的区别的。发票:是指顾客(买家)在消费时(支出时)取得的证明,即证明顾客(买家)的消费金额、数量等。税票:是指公民或法人取得收入时(取得收入之后),给付款者(买家)出具的收款证明,即证明公民或法人所交的税款和款项等。
2.从本质上来讲,发票是(支出时)的索取票据,税票是(收入时)的出具票据。
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可进行抵扣税款,后者不可。换句话说,普通票可以报销,不可抵扣。专用票不只可以报销,更可以抵扣。
4.发票和税票的样式不一样,做的账务处理不一样,税率不一样,用途不一样。
5.如果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只能开普通票;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普通票,也可以开增值税票。
二、普票和专票的税率有什么区别
1.联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的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2.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3.发票使用人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4.内容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普通发票中则没有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内容。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