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基本宗旨,就是将损失归咎于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是这样,在一般情况下,不论有无过错,凡是有损失就予赔偿,就使现代的赔偿制度陷入了原始的加害原则的旧穴。因此,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事实外,还应当具备主观要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具有可归责性,即要有过错。将过错作为无偿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正是考虑到其自身的特殊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无偿帮工中造成财产损害该如何赔偿
无偿帮工中造成财产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电力设施人身损害案件怎么划分责任
对人身损害案件,电力设施产权人的责任是种法定责任,如果造成人身损害是因多个原因,则可以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减轻电信公司的责任。
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是什么
无偿合同一般都是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他方利益并不取得相应对价,如果非义务人主观过错致使违约却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基于此,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一般采用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
不能同时适用。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法律规定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主张约定违约金后又损失赔偿,法院不支持。因此,我们认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狗咬狗怎么划分责任
只能按法律上的意外事件处理,双方对此事件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只是在处理上应当充分的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和相关事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