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照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车主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并提供车主的有效身份证件;
2、车主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拓印车辆发动机,车架号码手续,填写《机动车号牌固封凭证》;
3、车主持《机动车辆遗失、损坏行驶证补发申请表》,《机动车重新固封号牌凭证》,行驶证到指定地点核查档案;
4、车主办理补牌,遗失一只的要收回另一只号牌,并领取临时号牌;
5、车主持《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号牌重新固封凭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号牌申领。
一、机动车牌照补领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二、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3、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4、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5、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6、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总之,车牌丢失后需要打电话报警,然后去辖区派出所立案。准备好补办车牌所需资料,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之后去车辆登记所办理登记。车主办理补牌,遗失一只的要收回另一只号牌,并领取临时号牌,车主持临时号牌、《机动车号牌重新固封凭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号牌申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超过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过户登记事项,对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收回原机动车号牌和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对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