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不正确的认定方式会对案件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错案的发生。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分别为: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犯罪数额=原值-残值。目前以第三种计算方式为主,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应为被毁财物的原有价值与残余价值之差。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怎么进行确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应为被毁财物的原有价值与残余价值之差。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进行认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进行认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认定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怎么认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