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罚款的缴纳应当到开具罚款的执法单位所指定的银行缴纳。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罚缴分离,即开具罚款的执法单位并不直接收取罚款,而是要求当事人再收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_x000D_
证据包括:_x000D_
(一)书证;_x000D_
(二)物证;_x000D_
(三)视听资料;_x000D_
(四)电子数据;_x000D_
(五)证人证言;_x000D_
(六)当事人的陈述;_x000D_
(七)鉴定意见;_x000D_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_x000D_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_x000D_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