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就可以去继承。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夫妻一方失踪如何离婚呢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离婚的,具体方法如下:
1、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但未申请失踪或死亡,法院受理后将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后一方未出庭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是否判决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2、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人,法院受理后会发布搜索公告,公告三个月后仍无消息的,法院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允许离婚;
3、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人死亡,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后无消息的,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二、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份
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2、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但是,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也有特定情形下的死亡,为了避免争议,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