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合同签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双倍支付工资,最长不得超过十一个月,并补足合同。 劳动者也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次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人当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足半年的,按一年支付,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