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盗窃的,是犯罪未遂,与既犯相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尚未开始犯罪的,应当为犯罪作准备,可以与既犯相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偷东西前被抓不属于犯罪未遂,是属于盗窃既遂。盗窃行为发生时,是否企图被警方逮捕,取决于具体情况:
1、犯罪已经实施的,如果出于犯罪人的意愿以外的原因而不犯罪,即为犯罪未遂;
2、财产已被实际控制的,可视为已完成的盗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