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大多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收入证明,以此来判断借款人的资金实力,保证贷款能够收回,降低银行的风险。收入证明包含两个部分,一种是银行证明,就是我们平时说的“银行流水”,拿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网点打印即可;另一种是个人收入证明,是由所在公司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
《借款申请书》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借款申请书》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借款申请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