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领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租房提取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办事网点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任意一家。
(4)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单位代提取: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理销户
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销户,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前往所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其中年龄达男50周岁、女45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封存,办理提取、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根据规定,可以不封存直接提取其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
二、提取公积金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如果是劳动者一方丢失了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去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标注清楚复印来源。保管的合同丢了不妨碍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侵害。
提取公积金方法有三种: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