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_x000D_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_x000D_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_x000D_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_x000D_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_x000D_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_x000D_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