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诉讼费用具体收费
婚姻诉讼费收费标准是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婚姻诉讼费具体包括以下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婚姻诉讼案件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婚姻诉讼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指与被申请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应当驳回申请。
四、婚姻诉讼案件存在哪些情形会延期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收取标准并不是固定的,即使夫妻共同财产总额没有超过20万,各地方人民法院在50~300元的范围内规定的收费标准还是有差别的。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后,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