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方提出离婚,法院的判决标准:
1、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再无和好之可能;
2、一方对离婚负有的过错,另一方要求的精神赔偿;
3、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
4、双方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5、是否有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的偿还。
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则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在收到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不能再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