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