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后需要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是随土地走的。
一、土地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要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同时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一般是房地产公司,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针对农民),但必需交清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抵押要先进行相关的地价评估,只有评估后才能让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贷款吗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为主债务人;债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主债权的种类为贷款;担保的贷款须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造;借款人已合法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且须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过程中会有如下的条件: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经年检合格,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3、持有效《贷款卡》,并在贷款机构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4、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确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时要保证符合相关条件,这样才能顺利获得贷款,单独凭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实现不了贷款的。
三、抵押贷款可以更换抵押物吗
可以的,但要银行方面同意,并同时走一次估价的流程(要你们负责相关的费用)。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